湛江港东海岛港区巴斯夫(广东)一体化项目大件码头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转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函>》(粤环函[2017]1949号)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要求,现将湛江港东海岛港区巴斯夫(广东)一体化项目大件码头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湛江市开发区东海岛石化产业园A4区,主要建设1个3000DWT大件泊位和1个5000DWT滚装泊位,其中滚装泊位进行模块及500t以上超长超重件装卸作业,总长度178m;大件泊位进行500t以下大件装卸作业,总长度199m。建设2座引桥和1 座扒杆吊平台,1#引桥作为重大件运输通道呈现“喇叭口”布置,1#引桥宽度为16~30m,2#引桥宽度15m。项目总申请用海面积为7.3213公顷。疏浚工程量约63.66万方。

本项目实际总投资32682.5万元,实际环保投资686.33万元,占总投资的2.1%。

二、公示内容

验收调查报告、其他说明事项及验收意见

三、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巴斯夫一体化基地(广东)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759-3600000

邮箱:andy.f.liu@basf.com

通讯地址: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港南大道300号

四、公示对象及征求意见范围

征求可能受本项目影响的所有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对污染产生及环境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对建设项目运营过程中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其他相关要求。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湛江港东海岛港区巴斯夫(广东)一体化项目大件码头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