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斯夫(广东)一体化项目首期(新建工程塑料和热塑性聚氨酯及配套公用工程)近期8万吨/年工程塑料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转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函>》(粤环函[2017]1949号)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建设项目必须办理环保竣工验收手续。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相关规定,现将巴斯夫(广东)一体化项目首期(新建工程塑料和热塑性聚氨酯及配套公用工程)近期8万吨/年工程塑料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实际总投资为88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958.5万元,占总投资的6.73%。

(二)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一栋工程塑料丙类车间(近期3条工程塑料生产线,年产8万吨)、一栋甲类危险品库、一栋甲类危废暂存库、一座丙类中央仓库以及给排水系统、污水处理系统、道路、绿化等生产辅助设施。

二、公示内容

验收监测报告、其他说明事项及验收意见

三、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巴斯夫一体化基地(广东)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1-24262571

通讯地址: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港南大道300号

四、公示对象及征求意见范围

征求可能受本项目影响的所有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对污染产生及环境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对建设项目运营过程中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其他相关要求。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可通过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六、公示时间:

自公示期起2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