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斯夫(广东)一体化项目首期工程塑料产品优化工程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巴斯夫(广东)一体化项目首期工程塑料产品优化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进行第一次信息公示,公示主要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巴斯夫(广东)一体化项目首期工程塑料产品优化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广东省湛江市东海岛石化产业园;

现有项目概况:现有项目已于2021年12月通过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审批文号:湛环建[2021]93号),现有项目建设16万吨/年工程塑料和3.2万吨/年热塑性聚氨酯装置以及配套的公用工程。16万吨/年工程塑料分两期进行建设,其中一期工程8万t/a,二期工程8万t/a。

建设内容:调整工程塑料项目生产线的产品结构,其中增加红磷阻燃产品1.1万t/a,相应减少PA/PBT/PBA产品1.1万t/a,全厂工程塑料产品产能保持16万t/a不变。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建设单位:巴斯夫一体化基地(广东)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地址:广东省湛江市东海岛石化产业园

建设单位联系人:柳工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0759-3600000 邮箱:nancy.a.liu @basf.com

三、环境影响机构名称

环境评价机构名称:广东一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评价机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恒福阁三座301

评价机构联系人:梁工

评价机构联系方式:020-83658317

四、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下载本公示附件以获取公众参与调查表,按规范要求填写意见并反馈。公众可通过上述建设单位提供的联系方式,以电子邮件、信函或直接来访等方式提交公众意见表。

五、相关说明

本次为环评第一次信息公示,建设单位对现阶段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随着项目实施进程及环评工作的开展,相关信息将完善或优化调整。

巴斯夫一体化基地(广东)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