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港东海岛港区巴斯夫(广东)一体化项目液体散货码头工程环评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相关规定,《湛江港东海岛港区巴斯夫(广东)一体化项目液体散货码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经编制完成。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拟公开以下信息,进一步征求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在本公示下载“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附件1),也可前往湛江市赤坎区海滨大道北128号民大中心1701室查阅纸质报告书。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在本公示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附件2)。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交按照要求填写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项目建设单位:巴斯夫一体化基地(广东)有限公司
项目环评单位:中国寰球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先生、孔先生
电子邮箱:shan.gao@basf.com
通信地址:湛江市赤坎区海滨大道北128号民大中心1701室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征求公众时间为2022年4月6日—2022年4月19日(工作日)。
特此公告。
巴斯夫一体化基地(广东)有限公司
2022年4月6日